國總統並非直選(direct vote),而是經由兩階段選舉選出。
第一階段:11月6日投票當天,美國50州加上華盛頓特區(DC)都要舉辦選舉,合格選民投票選出的,其實是代表各州的538名「選舉人團(Electoral College)」成員,即「選舉人(elector)」。
第二階段:選舉人團成員應在12月第2個周三過後的周一,(今年為12月17日),在各州州治集會投票,國會在翌年元月6日開票,選出新總統,於元月20日宣誓就職。
美國憲法規定,總統候選人年齡須滿35歲,在美國出生(natural born)美國公民,並居住14年以上。
各州選舉人票數,與該州聯邦眾議員及參議員的總員額相等。佛蒙特是最小的州,參議員2人加眾議員1人,故只有3張選舉人票;加州人口最多,參議員2人加眾議員53人,總共55張選舉人票。
依憲法規定,華盛頓特區在國會有3名沒有投票權的代表,故和佛蒙特州一樣,擁有3張選舉人票。
獲得過半數,即270張選舉人票的候選人,就是白宮新主人。如果沒有候選人獲得過半數選舉人票,則眾院從三位獲得最高票的候選人中選出一人為新總統,每州只能投一票。
如果副總統候選人得票均不過半,則由參院就得票最高的前兩位候選人,挑選出新任副總統。
周二投票是習慣
問:為何一定選在周二?
答:和美國先人的信仰有關。美國幅員廣大,選舉法生效時,交通仍不便捷,往往須長途跋涉,甚至過夜,才能抵達投票所。周日上教堂又是日常生活中的大事,周二投票符合多數民眾的需求。